马克思主义的“人性论”,研究“现实的个”的本质属性及其特征,是建立在唯物史观基础上的关于人性的科学理论。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,人性特征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、自然性与社会性的统一。 马克思主义的“人性论”是建立在唯物史观基础上的关于人性的科学理论,它研究属人的本质及特征,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重要组成部分
马克思主义关于“人性”的理论观点:
马克思主义人性研究的出发点:“现实的个”。从“现实的个人”出发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研究的重要方法,也是建立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前提,是马克思主义学说实现其目的价值的“物质武器”。作为“一块整钢”,马克思主义学说的最高旨趣是解放全人类。因此,只有从构成全人类的元素—— “现实中的个 ’出发来认识和发现人陛的本质,才能真正找到人类解放的条件和路径。然而,在马克思主义诞生之前,很多哲学家都没有科学地认识人,要么把人当做纯粹的自然物,要么仅从抽象的‘‘人”上来理解人,如费尔巴哈抛开历史进程,预设出抽象、孤立的人类个体。
马克思主义认为现实中的个是真实存在着的活动的人,现实的有生命的个和在历史中行动的,也就是可以用经验观察的方法认识的人,是经由狭隘地域性的个走向世界历史性的个。
现实的个的存在形式。现实的个的人陛本质是通过人的存在形式(或方式)来表现和确证的。马克思以生产实践为经度,以社会关系为维度,以人、自然和社会历史为域界,来科学认识现实的个。个人首先需要与自然界联系,通过生产实践获取必需的生活资料,这既是人们的生产方式,也在某种程度上构成人们的活动方式和生活方式。在此过程中,个人会发展出一定的社会关系,而生产关系是基础性关系,决定着个人之问的物质交往和精神交往。这些生产生活活动,在创造出物质和精神产品的同时,更为社会结构和国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。这是一个人类创造自己历史的过程,“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。
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制约人们现实活动的基本因素。现实的个通过社会生产实践不仅意识到自然的存在,也意识到自己的存在,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。也就是说人的生活过程和社会发展过程是一致的,个人是社会存在物。因此,他的生命表现,即使不采取共同的,同其他人_起完成的生命表现这种直接形式,也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确证。或者说,现实的个在实际生活过程中,不仅在形式上表现了生命的存在和发展,而且在本质上体现了个人是社会关系的产物。
现实的个的本质。在马克思主义诞生之前,人类就不断地探索自身本质。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集大成者黑格尔把人的本质理解为自我意识,是否定和超越人的自然存在的“自在自为的精神”。与此相反,费尔巴哈认为人是自然界的组成部分,‘‘人是自然界的产物”,意识是自然人的本来属性,他继而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为人的本质,以人的本质来说明神的本质,这在对宗教神学与思辨哲学的批判中起到了积极作用。然而,费尔巴哈并没有真正地理解人,而是把人自然化为“感性的对象”,仅在感情范围内承认“现实的、单独的、肉体的人’’。他从自然人这个前提出发,把人的本质看作是“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”,片面地把人的本质理解为“类”,即一种内在的、把许多个人纯粹自然地联系起来的共性,包括理性、意志和心。因而从实质上说,费尔巴哈所谈论的人,是“抽象的人’’,他的思想仍没有摆脱唯心主义的窠臼。
马克思从实践和社会关系出发考察人的本质,把对人的本质认识提升到了科学的高度。他认为,人的本质既不在于人的自然属性,也不在于人的意识,而在于把感性的世界理解为“个人的、共同的、活生生的、感性的活动”,而现实的人在生产过程中,总是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。在他看来,“个人是什么样的,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”。因此,人的社会关系是怎样的,人也就是怎样的。在《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》中,马克思强调‘‘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。在其现实性上,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”,本质是人的真正的社会联系。人的社会关系多种多样,主要有生产关系、政治关系、阶级关系、法律关系、道德关系、文化关系、民族关系、家庭关系等。其中,生产关系是决定其他关系的基本关系,从根本上决定人的本质;其他社会关系有相对独立性,也从不同侧面规定着人的本质。换句话说,人的本质是以生产关系为主导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有机结合。
马克思主义‘‘人性”理论中的‘1人性”特征:
人性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。人性本身是对人的属性的抽象,是人作为一个“种类”所具有的共性。马克思认为, 叭是类存在物,不管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,人都能够把自身和其他物的类作为对象,尤其是“把自身当作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来对待。把类作为对象是为了过“类生活”,类生活需要依靠无机界,与动物相比,人越有普遍性,人生活所依赖的无机界范围就越大,表现在理论领域,无机界是人的意识和精神对象,是人的“精神食粮”;在实践领域,人的普遍性表现为以劳动为手段,把整个自然界“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”。而劳动对人来说,是一种生命活动,生产生活即是类生活。马克思指出:“一个种的整体特性,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,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”,“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”。
动物没有意志和意识,不能把自己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,而 叭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”。因而,人是类存
在物,是有意识的存在物。
马克思认为,人能够通过实践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。在生产劳动过程中,人不仅能生产自身,而且能再生产自然界;与动物比照,人有更多的自由,既能自由面对自己的劳动产品,也能按照任何种的尺度和美的规律来生产,并在其中彰显目的性,“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,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,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,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,他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 ”①因此,人的普遍性是作为类存在物的有意识、有目的和相对自由。
人的普遍}生蕴含于人的特殊性之中。马克思、思格斯曾说:“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”。而在阶级社会中,人总是从属于一定的阶级,具有阶级性。“某一阶级的个人所结成的、受他们反对另一阶级的那种共同利益所制约的社会关系,总是构成这样一种集体,而个人只是作为普通的个人隶属于这个集体,只是由于他们还处在本阶级的生存条件下才隶属于这个集体;他们不是作为个人而是作为阶级的成员
处于这种社会关系中的。人都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。除了具有阶级性之外,人还具有民族性。历史环境和民族文化不同,会产生不同的民族性。而阶级性与民族性等构成了人性的特殊性,它们与有意识、有目的、自由等普遍性是相统一的。
人性是自然性与社会性的统一。人不仅是一种自然存在,更是一种社会存在,人性是自然性与社会性的统一。从自然属性看,人所具有的机能和本能与动物并无二致,如告子所说的“食色性也”,但人还有社会属性,马克思曾说:“吃喝、性行为等等,固然也是真正的人的机能。但是,如果使这些机能脱离了人的其他活动,并使它们成为最后的惟一的终极目的,那么,在这种抽象中,它们就是动物的机能。” ⑩事实上,人的自然属性
与社会属性是互相渗透、不可分离的,人类的机能、本能因为与人的其他活动相结合也迥异于动物的本能。
人是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有机统一体,但二者不能等量齐观。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在于人的社会属性,人与人的区别也主要是人所处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地位,人的自然属性总是受社会属性的规定和制约,是社会化的自然属性。“‘特殊的人格’的本质不是人的胡子、血液、抽象的肉体的本性,而是人的社会特质。”因而,人的本质不在于人的自然性,而在于人的社会属性。
总之,马克思主义从“现实的个人”出发,透过人的实际生活过程,科学地揭示了人的本质属性及其特征,从而实现了对人性的正确认识,也为认识和评价古典人性观点提供了科学依据,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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